跳到主要內容區

有關教育部函轉行政院訂定「強化內部控制實施方案102年度重點工作」請各單位查照辦理乙案

一、依據教育部102年5月1日臺教綜(三)字第1020060894A號書函辦理。
二、本書函旨揭重點如下:
(一)請各校依「強化內部控制實施方案102年度重點工作」辦理,並積極於102年12月底前完成第1版內部控制制度設計及辦理內部控制制度評估作業,已完成者,請定期檢討修正,確保制度設計之有效性。
(二)請各校按月以電子郵件填妥「教育部內部控制制度通報表」。
(三)有關行政院所訂「辦理健全內部控制實施方案101年度重點工作」自即日起停止適用。
三、本校內部控制制度已於101年12月25日經校長核定,並於102年2月20日完成修訂,並將持續檢討修正,以確保制度設計之有效性。另有關辦理「內部控制制度評估作業」,經電洽教育部羅承辦人,其表示需待行政院進一步訂定草案或指示後辦理,故本校將待教育部進一步指示後辦理。另有關「教育部內部控制制度通報表」,本校已依指示自3月份起,按月以電子郵件填妥表件後,傳送教育部。
四、另有關附件「強化內部控制實施方案102年度重點工作」第一點及第四點第(一)項有關辦理內部控制及內部控制制度評估作法之教育宣導訓練,請人事室依指示辦理。重點工作第二點略以:「...其中98年度以後監察院糾正(舉)與彈劾案件、審計部重要審核意見尚未完成檢討(改善)者,應優先納入102年度檢討」,請主計室依指示辦理。
瀏覽數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