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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關教育部函示加強辦理109年十月慶典期間執行機關維護工作,請查照。

一.依據109年9月22日教育部臺教政(一)字第1090134867號函辦理。
二.本案旨揭重點為109年十月慶典工作期程,自109年10月9日(星期五)起至同年月11日(星期日)止,為防範發生危安或偶突發事件,並減輕相關事件之損害程度,請依教育部「109年十月慶典期間機關維護工作計畫」(如附件)先期規劃推動各項維護措施,機先防處危安或洩密事件發生。
三.專案工作期間內若發生重大危安狀況、重大資安或洩密事件,請儘速通報相關業管單位協處,並通知教育部政風處及駐警隊(電話02-7736-6050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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