綜合業務組
A1: 對學校之意見反應,建議可先向導師、教官、系科主任或辦理各業務相關單位的行政人員表達。另外學校辦理的各種座談會上,學生都可以充份表達意見,茲簡列溝通管道如下:
1.各單位承辦人及主管e-mail(詳見本校各單位網頁)。
2.班會反應意見表。
3.各種學生代表會議。
4.班代會議。
5.校長有約座談會。
不論透過何種管道向學校陳述意見,均能獲得學校重視,且能迅速解決問題。